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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1-2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经领导批准,学校决定对全校机动车车证进行更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车,由车辆主管部门统计车辆相关信息,填写北京农学院公车办理车证登记表(附件1),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保卫处办理。

2、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师)、外聘教师、员工、学生本人所有车辆,由所属单位集中统计车辆相关信息,填写北京农学院教职员工所有车辆办理车证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农学院学生所有车辆办理车证登记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保卫处申领(本校外聘的教师、员工、学生本人所有车辆的车证实行有效期管理)。

3、需经常出入学校的校外车辆(后勤送货、基建施工等),由所管单位统计车辆相关信息,填写北京农学院外来车辆办理车证登记表(附件4),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出具证明并指派单位专人到保卫处申领(校外车辆的车证实行有效期管理)。

4、非本校公车、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本人所有车辆、非经批准有特殊业务的通勤车辆,一律不予办证。

5、校外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禁止入内,不予办理通行证。

各单位,更换机动车车证集中办理时间于12月1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新机动车车证的启用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届时旧证作废。

请各单位统一将车辆信息登记表于12月15日之前送至保卫处A107室(消防交通管理科,联系人:刘永利;联系电话:80799484),同时将车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至刘永利站内邮箱。由保卫处制证后通知各单位统一领取。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控制外部车辆进入校园,否则一旦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办证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1、2、3、4)(电子版到保卫处网页和校内下载区下载)

北京农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