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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6-08 浏览次数:

1、请组织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认真填写《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并于2009年6月19日前将此表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保卫处。表格填写要地址准确、字迹清楚和规范填写〖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家)委会和门牌号码〗,以避免延误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