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北京农学院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3-31 浏览次数:

三、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家属区北农路主路)。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汽车队、图书馆、各场站、仓库、锅炉房、配电室、娱乐场所等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家属区严禁在楼顶、楼道、阳台、室内、汽车附近、天然气减压泵房、草坪等处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