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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校园内电动助力车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

1.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农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电动助力车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允许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规定的,悬挂车辆正式牌照的,以电力为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不含校内应急特种车辆和工程、环卫车辆、残疾人专用车辆)。

3.电动助力车需要进入校园必须提前在学校安稳处进行备案登记,取得通行标识后方可进入校园。通行标志须粘贴于车辆醒目且便于管理人员查验处。

4.禁止无牌照及改装电动助力车进入校园。

5.电动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须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校园限速标准(限速20公里/每小时)行驶,并注意礼让行人。

6.驾驶电动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驾、乘者均建议佩戴头盔;电动助力车不得载12岁以上人员。

7.电动助力车在校园内停放须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及电池均不得进入建筑内部,不得堵塞人员通道、出口。

8.教工车辆由教工本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携带申请表及车辆行驶证前往安稳处办理报备准入手续;学生车辆,由学生本人向本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携带申请表及车辆行驶证前往安稳处办理报备准入手续。

9.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备案,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并对本人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校规校纪予以处理。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农学院校园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电动助力车入校申请表










北京农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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