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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农学院 | 发布日期:2006-03-31 】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4月20日起实施,现转发全院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北京农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